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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关于申报2020年测绘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4 14:30:50点击数:3162

各会员单位:

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测绘科技进步奖是经陕西省科技奖励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根据陕西省科技奖励的有关规定和《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测绘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现就申报2020年测绘科技进步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本年度测绘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在测绘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工程建设、科学普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具体按以下三类推荐和评选:

(一)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取得能促进测绘技术进步和生产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方法,经推广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在科技管理、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学普及等测绘科技基础性工作和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等社会公益性测绘科技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及其应用推广,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三)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应用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成果,高质量实现测绘技术保障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工程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

凡在20191231日前通过鉴定或验收的项目成果,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推荐等级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申报要求及办法

(一)测绘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实行限额推荐:各会员单位可申报2项,厅局级单位不超过4项。如超出限制数量,则需向学会提出申请。

(二)申报测绘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完成单位或完成人,须填写《测绘科技进步奖申报书》,对于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牵头完成单位填写申报书,参与完成单位及完成人按照做出贡献的大小排列。全部参与单位加盖公章,并经所有完成人亲笔签名。

(三)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四)同一完成人不得同时担任2个及以上申报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五)申报材料网上提交并提供3份纸质材料,请登录测信圈(网址:http://www.dixin360.com/),完成材料填写(签名盖章后转成PDF文档上传),相关附件请提供原件扫描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项目相关附件”中。

(六)评选办法、申报书及填写说明请从学会网站科技奖励栏目(http://www.sxchxh.com/?mod=kjjl_detail&id=19)下载。

三、说明事项

(一)测绘科技进步奖评选不收取申报单位任何费用。

(二)本次测绘科技进步奖评选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131日。

(三)获奖项目将由学会统一颁发奖励证书。

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334

联系人:郑志刚 陈娟

话:029-87604045


      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2020年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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